建筑施工企业工资支付(建筑施工企业工资支付管理办法)
农民工工资支付的五项制度是什么?
农民工工资五项制度:工资专账管理制度。施工企业在工程项目开工前,到签约银行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按不少于工程总造价的5%,且不低于下月支付农民工工资所需金额,确保每月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并负责为招用的农民工申办银行个人账户,同时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备案;实名制管理制度。
法律分析:劳动合同管理制度、职工花名册管理制度、工资发放和公示制、工资发放监督和责任制度、实名制管理制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工资专账管理制度。实名制管理制度。工资支付管理制度。工资支付保障制度。建立失信惩戒制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国家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
农民工五项制度是:工程款支付担保制度、分账管理制度、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制度、总包代发工资制度、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施工总承包单位或者分包单位应当依法与所招用的农民工订立劳动合同并进行用工实名登记,具备条件的行业应当通过相应的管理服务信息平台进行用工实名登记、管理。
建筑工地工资发放规定
1、市、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联合监督本区域内建设活动中施工企业遵守工资支付规定的情况。 工资必须以法定货币形式全额支付,严禁使用实物或有价证券等非货币形式替代。 施工企业须在建设银行设立专门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的预储账户,并承诺账户资金专用于工资支付,不得挪作他用。
2、建筑业农民工的工资发放应当受到制度上的管理与监督,确保他们能够像其他上班族一样按月领取工资。为此,建议成立专门的政府部门来规范企业用工薪资发放。 建筑工人按月结算工资的问题引起了广泛关注。根据《劳动法》,工资应按月支付给劳动者,但实践中存在未能按月结算的情况。
3、纯靠体力的小工、杂工在工地上的日工资大约在150元左右,而技术类工种如电焊工、架子工、钢筋工等的日工资可能高达五六百元。此外,发达地区如北京、上海、广州的工地工资通常会更高。工地一般工作时间为8至10小时。
建筑企业工资支付有何规定
1、建筑业企必须严格按照《劳动法》、《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和《最低工资规定》等有关规定支付农民工工资,不得拖欠或克扣。建筑业企应将工资直接发放给农民工本人,严禁发放给“包工头”或其他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
2、工资必须以法定货币形式全额支付,严禁使用实物或有价证券等非货币形式替代。 施工企业须在建设银行设立专门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的预储账户,并承诺账户资金专用于工资支付,不得挪作他用。银行负责对该账户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管。
3、企业应当根据劳动合同约定的农民工工资标准等内容,按照依法签订的集体合同或劳动合同约定的日期按月支付工资,并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具体支付方式可由企业结合建筑行业特点在内部工资支付办法中规定。
发布时间: 2024-09-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