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企业规范建筑市场(建筑施工企业及其施工现场推行标准化)
湖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2015修正)
1、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促进建筑业健康发展,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建设工程的质量和安全,维护建筑市场参与各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2、湖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旨在促进建筑业的健康发展,通过规范市场秩序,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保障所有参与方的权益。该条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湖北省实际情况制定。第二条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所有与建筑市场相关的活动,包括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中介服务等。
3、湖北省的建筑市场管理条例规定了严格的市场准入和建设许可要求。首先,根据第七条,各类关键参与方需获得相应的资质证书,包括建设工程施工单位(需有资质等级许可)、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监理单位,以及工程施工图审查、造价咨询、质量检测、招标代理机构等,这些单位必须在其资质范围内开展建设工程活动。
4、湖北省的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第三章详细规定了建设工程的发包与承包过程。首先,建设工程的发包必须满足一系列条件,包括发包单位需为具有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已完成工程立项审批等手续,有建设用地批准和建设规划许可证,具备技术资料,资金已落实,以及符合其他相关法律要求(第11条)。
5、湖北省的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在第六章中详细规定了建设工程的质量与安全生产管理。首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监督机构对工程质量和安全实施严格监管,确保其符合法定标准(第三十六条)。
6、湖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的法律责任章节详细规定了各类违法行为的处罚措施。第五十三条,如违反条例,若法律、行政法规已有明确处罚,将按照相关规定执行。违法行为的记录将被录入单位和个人的信用档案,并公示公开。
住建部:放宽建筑市场准入限制,强化工程企业事后责任追究
1、月2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深化建筑业“放管服”改革,大力精简企业资质类别,归并等级设置,简化资质标准,优化审批方式,进一步放宽建筑市场准入限制。《方案》对部分专业划分过细、业务范围相近、市场需求较小的企业资质类别予以合并,对层级过多的资质等级进行归并。
2、住建部日前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提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大力精简企业资质类别,归并等级设置,简化资质标准,优化审批方式,进一步放宽建筑市场准入限制,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破除制约企业发展的不合理束缚,持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促进就业创业,加快推动建筑业转型升级,实现高质量发展。
3、逐步建立施工承包企业自有建筑工人为骨干,专业作业企业自有建筑工人为主体的多元化用工方式。取消建筑施工劳务资质审批,设立专业作业企业资质,实行告知备案制。放宽市场准入限制,鼓励有一定组织、管理能力的劳务企业通过引进人才、设备等途径向总承包和专业企业转型。
4、是推进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黑名单”制度,对失信企业在资质升级、业务承揽等方面予以限制。同时推行工程担保和保险制度,进一步发挥市场机制作用,规范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行为,有效控制工程风险。
建筑市场如何实现有效的监管?
通过信用评价、信用评级建立“信用门槛”,对相关建设活动主体进行动态信用管理,发挥信用监管的准入筛选作用,是目前建筑市场信用监管较为常见的一种机制方式。如以信用等级为依据,对建设活动主体的资质管理、资金管理、项目管理等方面实行差异化监管,既节省了政府监管资源,也实现着市场优胜劣汰。
推进合同履行情况动态监管 近年来在工程监理的改革进程中,强化对工程监理的履约监管是主流方向:一方面,部分地区探索建立起了工程监理履约保证金和索赔制度;另一方面,保险市场也创新开发出了建设工程监理履约保证保险,以配套险种保证建设工程监理人履行监理义务。
各地要健全和完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的基础数据库,实现与中央数据库的对接和互联互通,在全国范围内建立覆盖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各方主体,以及招标投标、施工许可、工程施工、质量安全各环节的监管信息系统。、(二十)加强信用信息的采集和录入。
合理配置监管资源,实现监管效用最大化是建筑安全分级监管的最终目标。建筑安全生产分级监管是对传统“一视同仁”监管方式的改进,是一种创新性的监管方式,其在整个实施运作过程中,必须坚持一定的原则以保证这种监管方式的规范有序。科学分级对建筑企业的分级是实施建筑安全生产分级监管的前提和基础。
发布时间: 2024-07-26